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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真是英雄召唤师 211章:王爱梅的心思

作者:米一克 分类:科幻 更新时间:2024-10-29 12:32:14 来源:258中文

“哥,我们进屋吧!”

沈冲倒是还想在说点什么,但是沈琳却上前打断了。

沈冲便也赶紧笑着道,“大哥,你先去厨房看看妈,东西我来搬你房间去。”

“好!”

沈央点了点头。

直接走到了后面的院子里。

靠着后院墙的位置,搭建了另外两间,较为矮小点的房子,那便是沈央家的厨房。

走进厨房里,沈央妈妈王爱梅,刚从灶下撤走柴火,然后便又转身来到灶上,正开锅呢,就见沈央低头进来。

“妈,我回来了!”

“央子!肚子饿了吧,锅贴和水煮鱼马上就好。”

王爱梅见一表人才的大儿子,比去年更精神,更意气风发了。

脸上的自得和骄傲,更添了几分,“怎么比去年又瘦了?”

沈央看了看自己挺拔正好的身材,哪里瘦了?

他觉得今年他还胖了呢!

尤其是最近几个月,经常吃周爱佳家的饭食,每次都会吃到撑,他都觉得肚子那,都有些微微凸起来了。

“妈,我没有瘦,还胖了几斤的,倒是您在家,还好吧!”

沈央一边问,一边帮他妈随手就递起了装菜的大盆子。

却被王爱梅大声阻止,“放下放下!厨房里的活不用你,妈自己拿!”

“妈,我没干什么,就给你递个盆子而已,又不费劲。”

沈央哭笑不得地看着自己妈妈,简直如临大敌般的瞪着他的样子。

像是他做了多不得了的事情一样。

“那也不成,男人就该是在外头干大事的,哪能碰灶台上的事情,那都是女人干的活。你先去前面堂屋,妈马上就给你把菜和饭端过来。”

说着,王爱梅就开始催沈央离开厨房。

“别在厨房里待着了,这里油烟重,熏人。前头去等着。”

沈央没法,只要退出来,又回到前面去。

果然没多一会儿,他妈就一趟趟的把菜都从后面都端了过来。

“三丫头,赶紧摆碗筷啊!傻站在那干什么?”

“就来。”

沈琳偷偷冲着沈央和沈冲,吐了吐舌头,宛如在说,看吧,妈就是重男轻女。

然后动作却一点不敢耽误的,就跟着去后厨拿碗筷来摆了。

沈央苦笑。

他知道他妈并不是重男轻女,真要是重男轻女,就不会还让沈琳上学了。

现在沈冲还在复读,沈琳回家来学裁缝,却不是因为他和他妈不让她继续读书,而是沈琳自己就不是读书的料。

对读书也没兴趣,自己死活不肯去读了,这才回来学裁缝的。

沈冲其实也不怎么喜欢读书。

可沈央也知道,有自己这么一个努力上进,靠读书走出了大山,赚了钱,改变了生活和命运的例子在前面。

他妈是不能容许沈冲也这么放任自流的。

沈琳不想读书,总归是个女孩子家,还能嫁人,也不用操劳未来的生计和家庭。

在他妈看来,只要能照顾好一家老小,贤惠能干就成了。

更何况沈琳现在还在学裁缝,等学成了,沈央拿一笔钱,给她在乡上开个裁缝铺子,不说手艺有了,钱财和生计,也是有着落的。

所以沈琳只会好嫁的很。

可沈冲就不同了。

他是男儿。

男孩子就该顶天立地,撑得起家门。

大儿子沈央已经出息了,现在在外头发展的挺好。

王爱梅也从来没想过要把大儿子,从外头叫回老家来。

更知道这些年家里好过这么多,全靠大儿子在外面打拼撑着。

可沈央年纪也不小了,总要成家立室的。

这一旦成家了,下头沈冲要是还没立起来的话,不免就要让儿媳妇有机会说嘴。

总不能让以后的媳妇说,他男人赚的钱,全给贴补了兄弟姊妹!

王爱梅也是个要强的母亲。

但凡不是个身板坚强的女人,在丈夫意外死了,身上还怀着身孕的情况下,也不能把一个家,给硬支楞了下来。

还砸锅卖铁的要送沈央去上学。

所以王爱梅从来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。

可虽然如此,她一直以来的生活的艰难,加上寡母带三个孩子的处境,还是令得她骨子里,有很多的想法是要强和固执的。

比如他要给沈央相看一个,大度、爽脆,干净利落,还能干的媳妇来。

能替她把外头工作的大儿子的生活和身体,都照顾的好好的。

又不能嫌弃他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的这点拖累。

要有长嫂的气量和度量。

不能太小家子气,因为儿子是在城市里工作的,这个儿媳妇肯定是要跟着沈央一起,到城市里去生活的。

所以这就需要媳妇既能干,又不至于太丢沈央的面。

为这,王爱梅没少四处八方的偷偷看人。

最后才选中了后头山崖寨子里的,那朵最能干的金花。

整个大山上的十八寨子,就出了三朵最耀眼的花。

王爱梅相中的,就是这其中之一,名字就叫金花。

这个金花不但细腰腿长,而且屁股也大,一看就是好生养的。

虽然没有上大学,可人家也是上到高中毕业的,没去读大学不是因为考不上,而是考上了,可那年她老母亲重病了。

家里弟弟还小,不能顶门立户,这才放弃了出大山继续读大学的机会,留在了寨子里。

所以王爱梅觉得,金花配给儿子,肯定比那些识不得几个字的女娃要合适的多,毕竟用儿子的话说,要能说话说得到一起的。

都是上过学的,不就是能说到一起了吗?

加上她早早就顶门立户的撑起了家,虽然老母亲有点病,不过也算不得多大的拖累。

她既然相中了这个儿媳妇,就不会嫌弃亲家身体不好。

至于幼弟还读书,就更不用提了。

因为就是不和她家结亲,他幼弟现在读书的钱,也是沈央资助的。

只不过这姑娘也是个要强和好的,年年都会在过年前,给他们家送山货。

所以说,算起来,两家早就是有了渊源了。

若是金花成了她的儿媳妇,她弟弟就算要读到大学毕业,那自然也是由他们沈家负担,毫无怨言。

可就算是这样,这门亲,真要攀上去,也不是那么好讲的。

换在几十年前,别说求娶崖山寨子里的一朵花了,就是普通的苗寨姑娘,那也是不外嫁的。

即便他们两个村子,不过是一个山上,一个山下,遥遥相对,那都是不成的。

这些年随着孩子们开始读书,长见识了。

加上寨子里总是封闭的,自己换亲的话,容易近亲,生出傻子的知识普及。

所以现在寨子里和山下的村子,也开始通婚了。

可好姑娘还是难求。

尤其是众所周知的好姑娘,更是一家有女,百家求。

苗寨的姑娘,要和山下的结亲,一是要姑娘自己首肯,然后就是她家里人也首肯,最后还要到她们家所在的那一寨的寨主那里,通禀过,寨主也首肯,那才算是能结亲。

当然了,现在外面早就呼吁婚姻要自由了。

但是在这里,风俗和民情,还是占上风的。

一旦自家姑娘在婆家受了委屈,他们可不讲,他们有结婚证没结婚证这个事,评判讲道理的论据,那就是按照约定成俗的规矩来的。

这里面自有一套完整的东西的。

谁都别想独自越过去。

说这些,似乎是离题了,其实不然。

综述以上,沈央他妈能在这么不容易的情况下,愣是说动和说通了苗寨。

同意了让他们寨子里,最能干、最耀眼的一朵金花,嫁到山下来。

王爱梅是真心费了老大力气了。

也就难怪在沈央都不在家的情况下,他妈妈就率先代替他,向山上寨子里下了定。

说来说去,就怕这么好的天鹅肉,别给被其他人截胡跑了。

先定下来再说。

至于王爱梅没有得到沈央许可,就操办起这事,担不担心沈央回来不愿意,说真话,王爱梅从来没考虑过。

反正央子说要在城里找一个,她是绝对不赞同的。

听说现在城里的姑娘,都是娇生惯养的。

别说照顾人了,连照顾好自己都不会。

她可不能想象到儿子辛苦上了一天班,下了班回家,家里冷锅冷灶的,还要等着儿子回去伺候的儿媳妇呢!

这像什么话?

这还叫什么日子?

叫她说,城里那些不会做饭洗衣伺候男人的女人,那都不叫女人。

白送给她当儿媳妇,她都嫌弃。

所以儿子不在电话里,拒绝她相看也就罢了。

沈央一说不要在老家找,王爱梅就几天都没睡着觉。

心疼自己这吃了不少苦的大儿子,别弄个‘好汉没好妻’的结果,所以决定瞒着他,也要先给他定个好的。

果然,被她选中了千万个满意的金花姑娘。

至于隔壁乡沈二根回来说的,他儿子在城里找个女朋女的事情,王爱梅心里恼火的很。

她反正是不承认的。

也觉得儿子大了,究竟开始不听当妈的人的劝了。

好在那个城市对象,可没过她的眼,不算是过明路的,她完全可以不认可。

家里既然已经给沈央定了金花了,那个城里姑娘,就该干嘛干嘛去,别想和她儿子一块了。

她可要不起城里媳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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