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客客栈,是雁门郡城最大的客栈,天字号客房一般不对外开放,听说是用来招待及显贵之人的专用客房。
今天天字一至五号客房却全部住满,入住的是几个富贵人家的公子,穿戴华贵无比,相貌亦相当出众。
现在那几个“相貌相当出众”的公子正围坐在客房前厅的案几上谈笑风生。
因将军幕府多为男子,身为女子的刘玦住下多有不便,经安锦书同意后,刘玦便住进了客栈。
“玦儿,我跟你回京城玩吧。”游情满脸期待的问道,自从认识刘玦后他一直以来的梦想,就是刘玦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,用刘玦的话说就是“她自带江湖漩涡模式”,所以跟着她就一定不会无聊。
“我已经有一个跟屁虫了。”刘玦才不会轻易答应他。
“对了,你的跟屁虫呢?”
他们说的“跟屁虫”指得自然是宋印——瑞王安插在身边的眼线。
“去办马苑的交接手续了。”
“常山王还真把马苑给你了啊?”说起这件事,游情就是一脸佩服,“这可是常山王最得意的产业啦。”
“既然看上了,当然就得拿过来,要不然粮仓岂不是白让他烧了?还有陈玖,常山王一封奏章上去,过不了几天朝廷抄家的圣旨就能下来,他那几千亩良田,满屋子的金银珠宝,几大仓库的粮食,我可是看上不止一天两天了。”
“你说了这么多,就是在告诉我们,你这是在明抢啊。”
“那也是他给我机会,他如果安安份份做个守法好公民,我怎么抢得到啊。”
游情虽然不太理解刘玦嘴里的“公民”是指什么,但是只要可以跟着刘玦,就一定会很热闹,于是他决定做一笔交易:“陈玖可不是好惹的,桃夭门盯梢还行,真打起来还得是我们月出门,如果你带我回京城玩,我就帮你这个忙了。”
一副大恩不言谢的样子。
刘玦却不打算领了这恩惠,眼皮也没抬一下的回道:“我可没打算让你帮忙,朝廷的事自然朝廷的人管,我们这种江湖帮派还是袖手旁观的好。”话锋一转又说道,“再说我们以后要少接触,必须保持距离才可以,瑞王精得很,我们走得太近,他肯定会发现端倪。”
“你现在住的客栈就是雀楼的,还怎么保持距离?”游情自认好心的提醒刘玦这个残酷的事实。
“不一样的,瑞王不知道这是雀楼的产业啊。”
“可是我们住的是天字号客房,这个客房轻易不对外开放。”
“我是王妃,也是公主,天下没有我住不起的客栈,也没有不对我开放的客房。”
欺、负、人!
听到这句话,游情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消失,白了刘玦一眼没好气的说道:“真不知道当年公子为什么会吸纳你加入雀楼,雀楼与朝廷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,你身份如此‘尊贵’,却跑来跟我们这些‘江湖草莽’为伍,说,你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?”
“要说身份‘尊贵’嘛,我可不一定是唯一的一个。”
游情身处江湖,并不把朝廷看在眼里,刘玦的“王妃”身份在他眼里也只不过是她众多身份中的一个而已,是以他并未对刘玦的话有其他的理解,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才知道今天刘玦的话另有深意。
三天后,朝廷以通敌罪将陈玖下狱,罚没全部财产,由瑞王亲自率兵前往查办,仅仅两天,曾经显赫一方的翼幽山庄便已成为历史。
最令安锦书感到不解的是,根深蒂固的翼幽山庄本是一方霸主,如今却如枯树一般空有外壳,查抄的过程中甚至没有遇到一丝阻碍,那些与翼幽山庄盘根错节的江湖势力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,是因朝廷的一句“无干者不牵连”还是背后隐藏着更大的秘密?
或者,与刘玦有关?
安锦书直觉里,这件事与刘玦多少会有一些关系。
不,是一定有关系。
最近事情杂乱繁多,没有时间细想这其中的关联,如今静下来仔细思量,竟然桩桩件件都与刘玦有那么一丝关系。
两个人相继出京,他是因为匈奴大军压境,那么她是为什么?他来到匈奴欲取的雁门郡,而她却刚好到达陈玖所在的晋阳;他的粮仓被烧,她马上命宋印送来粮草;他刚决定水淹匈奴,接着天降大火断了匈奴的退路,虽然这件事种种迹像显示与刘玦无关,但直觉里,总觉得未免过于巧合。
而她,身处陈玖的势力范围,毫发无伤不说,竟然“反客为主”把陈玖推进了坟墓,在她面前,陈玖竟然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。
还有常山王,被她轻轻松松夺去了两所马苑,如果没有记错,那两所马苑,是皇上暗示过多次,刘愿都不愿上交的马苑。
最讽刺的是,那个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宋印,如今已经成为她的亲信。
这些年的刻意忽略,到底让他错过了怎样的刘玦?
“王爷,”正思索着,夏方进来了,“朝廷和亲公主的旨意已经下了。”
“是谁?”
“楚王,刘礼之女。”
“旨意上有没有提起刘莺?”
“并没有。”
并没有!
这说明常安王的两所马苑已经成功的让君上改变了主意,按“功劳”来算,刘玦当属“首功”。
算起来,他也有数日未见到这位“首功”之人了。
“帮本王备马。”
“王爷要出去?需要带护卫吗?”
“不需要,明日就要启程回京了,本王去接王妃一起回京。”
当安锦书推开天字一号客房房门的时候,刘玦正立于案前练字,走近看时,绢帛上已被娟秀的字密密麻麻的写满,自从三年前那场意外之后,刘玦的字迹慢慢变得娟秀细腻,在这之前,刘玦的字虽然秀气,但略带锋劲,这也许是共同受教于太子之师的缘故,而今看来,她的字迹只见娟秀,全无锋劲之态。
“王爷怎么过来了?”刘玦写完最后一个字,轻轻吹了一下未干的墨迹,早在两刻钟之前,便收到安锦书前往客栈的消息,如果不是这样,安锦书看到的就不是她于案前练字,而是她和游情正为桃夭门和月出门哪个更为重要而激烈的争论。
“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”安锦书念着绢帛上的最后两行字,嘴角含着一丝让人捉摸不透的笑意,“爱妃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,果然才情出众。”
刘玦报之以微笑,权当这是夸赞。
“怎么没有看到宋护卫?”一路走来,竟然没有看到宋印的身影,安锦书不由得要重新评估一下他安排的这个属下是否适合担当“护卫”一职。
“妾身离京也有一些时日,父亲来信催促过多次了,所以妾身决定近几日便返京,宋护卫去采买一些当地特产带给阿翁,相必父亲一定不会再计较妾身擅自离京游玩的事了。”
“嗯,还是爱妃想得周到。说到返京,本王也接到了父亲的来信,交待本王一定把爱妃安全护送回去。”
父亲?刘玦愣了一下,旋即便反应过来指的便是自己的父亲刘舍。
安锦书自幼丧父,与刘玦定婚时年龄尚幼,也算在刘舍身边长大,便一直随刘玦称呼刘舍为父亲。
“那王爷打算与妾身同行?”
“对,明天启程。”
“这么急?能否晚一天?”
“爱妃还有未完之事?”
“这倒没有,不过妾身采买的物品过多,如果明日启程,可能收拾不完。”
安锦书皱了皱眉头,难以想像刘玦采买了多少物品,连行程也要耽误,或者只是她用来拖延时间的借口?如果是这样……
安锦书嘴角噙了一丝笑意,目光无限温柔,直看得刘玦心神荡漾,缓缓说道:“这有何难,本王这就命人过来收拾。”
刘玦马上明白过来安锦书的心思,略加思索,拉起安锦书的手便向外走,边走边说:“王爷,过来看看妾身这几天的战利品。”
安锦书猝不及防,被刘玦牵着手向门外走去,刘玦的手纤细柔软,温润如玉,手掌间传来阵阵温暖,这曾经是自己最爱牵的手,可是,为什么不再牵了?
安锦书正走神间,已经被刘玦拉到了天字二号房,推开房门,里面陈列着各种“战利品”,丝绸锦锻、玉器、瓷器、茶盏、乐器、点心,可谓是应有尽有,安锦书有些惊讶,没想到刘玦所说的“收拾不完”并非虚言,要收拾满满一屋子“战利品”一晚上的时间果然是不够用的。
“爱妃今晚随本王到府衙住,这些东西本王会派人来收拾。”安锦书早先已奏明回京日期,与其更改日期不如加派人手连夜收拾,为防止刘玦趁机“捣乱”,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她带走。
“这倒是个好办法,”刘玦不吝夸赞,一边走进屋子拎了一只食盒和一只锦盒,“这种点心真的是超级好吃,我敢保证你没有吃到过,所以买了这么多。”
安锦书暗自好笑,不知何时起,刘玦在谈到吃的东西或者是兴奋的时候,常常忘了彼此的身份,称呼全部是“我”和“你”,这样的刘玦反而更添一丝灵性。
“那这只锦盒呢?”看着这样的刘玦,安锦书的声音不自觉的也温柔起来,伸手接过食盒,又指着另一只锦盒问道。
“送你的礼物啦”刘玦邀功一般打开锦盒,里面是一只金镶玉的带钩,玉质细腻温润,包以金制兰花花瓣,区别于现今流行的兽形带钩,少了一分戾气,多了一分雅致。
刘玦伸手指了指房间里其他的几十个锦盒,语气里全是骄傲之气:“看到那里了吗?全是带钩,一天换一个都不带重样的,保证所有的王爷都羡慕你。”
“玦儿,本王又不与他们比美。”安锦书有些哭笑不得,不得不承认,乍看到刘玦为他准备的礼物时,是有些感动的,但看到成山的礼物,还是有些招架不住。
刚刚,他叫她——玦儿?
这个称呼,已经有近十年没有叫过了吧?
如此陌生的称呼,却又如此的熟悉。
意识到这个问题,安锦书假装不经意的看了看刘玦,发现刘玦并无异样,暗暗松了口气,惊讶于自己对这个称呼竟然有些尴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