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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小说网-在线免费阅读小说 > 玄幻 > 重生九八之逆天国民女神 > 第四百零九章 金兀术从吴家庄逃跑

“立刻停船,接受检查!”近卫团一营二连连长董瑞抄起话筒,大声发出命令。

凭着在西北抓捕劳动力战役中的出色表现,董瑞获得了提拔,做到了一营二连连长的位置上。现在他正在西点军校接受进一步教育。

这一个排全是来军校接受提高教育的军官,最低也是个班长,所以这个排的战斗力惊人。

金兀术来的还真巧,今天是西点军校结业之后第一天。秦牧和贾红线都不在吴家庄,就连姜月奴也不在——去微山湖忙教育,所以根据顺位,董瑞是吴家庄目前最高的负责人。

他一听到警报立刻就带领全排全副武装的来到了码头。

进入战位,董瑞接管了电喇叭。

“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,我日,开火!”董瑞应该发出三次警告,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处理。

可是他刚第一次警告过后,就发现那一条不听命令的船只上,从船舱里面冲出了一群穿着盔甲拿着武器的士兵。

这还警告什么!这是敌人,不是商人!对于敌人怎么做,董瑞都不用去想。

他立刻抄起了近卫团最新的制式武器——rpg。

这个武器的全称是便携式火箭助推榴弹发射器,简称火箭筒。但是秦牧深受游戏毒害,战争游戏中,火箭筒极受玩家追捧,大家都狂热称之为rpg,甚至都有了rpg神教,所以秦牧经常说走嘴,把这款武器叫做rpg。

rpg简直就是穿越神器。它有着威力巨大,操作方便,结构简单,携带方便等诸多优点。随时随地可以来一句:“亲,rpg来一颗吧!”

所以在化工厂投产之后,秦牧马上就开始大造rpg。

rpg在手,真是天下我有。这玩意是秦牧专门做出来对付水上舰船的。

“射击水线。”董瑞稍一瞄准,就扣动了扳机。

秦牧结合后世科技和本时空情况做出来的火药质量是如此的好,这让火箭弹的初速极快,而且没什么烟雾。

即使董瑞知道那个长长的弹头在前面飞,可是如果他不知道弹着点,不能提前把视线落在那里,只是从后面追随弹头的方向是看不到弹头的。

从制高点到码头,弹头飞行也就两三秒。没等金兀术反应过来,他的坐船突然发生了爆炸。

而且不是一次。

董瑞发射完之后,另一位战士也立刻跟着发射了一枚rpg。

两次爆炸全发生在金兀术坐船的水线上,这下顿时炸开了两个巨大的裂口,整艘船几乎跳了一下似得,好像要离开水面。

可是大量的江水从破口迅速的涌了进来,金兀术的坐船快速的进入了下沉通道——那是再也升不起来了。

金兀术几乎都被炸傻了。他根本就没有看到火箭弹,都

不知道自己被什么给揍了!

他来吴家庄就是要“抢”许叔微的,所以他的兵刚才已经在船舱里面穿戴好盔甲,装备好武器,只等船一靠岸就开始厮杀。

可是哪成想,他们刚露出头来,就被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炸雷把船给炸沉了。

金兵来自北方,本来就不会游泳。现在又穿着如此沉重的甲胄,更是如秤砣一般迅速的坠入江底。

“一班原地警戒,二班控制码头,三班开船抓人。”董瑞迅速的下达着指令。

这时候战士们对这个临时排长都钦佩不已。

他们这个学习班的学员是来自各个部队的,彼此并不是很熟悉。

在这段学习过程中,董瑞也没有表现出过人的地方。这让董瑞这个排长当的有点不能服众。

可是到了见真章的时候,同学们全老实了。

董排长是真敢干呀!

吴家庄码头上挤挤绰绰的全是船,这是吴家庄的命脉。那上面不是人就是货。

同学们面对那艘敌舰的想法是冲过去用加兰德步枪解决问题。

但是董瑞果断的命令rpg开火。而且他不只是发出命令,还亲自第一个开火。这一刻,他完全不考虑那些其余的无辜船只。

在董瑞眼里,只有敌人,只有吴家庄的安危。

而且他还不是蛮干,那一发rpg打的漂亮。穿过重重船影,准确的打到了敌船的水线。

第二颗rpg是循着董排长的路径发射的,首功还是董瑞的。

现在他们得到董瑞的命令,立刻开始行动。

一班原地不动,在制高点上控制着全局,二班杀向码头控制住混乱的人群,三班开动巡逻艇,向着正在沉没的敌船冲过去。

金兀术和秦桧第一时间就掉进了水里。幸亏金兀术没穿盔甲,秦桧又是一个游泳的好手——他是南方人,而且秦桧现在手里还有一副拐杖,这个是木头的,在水中很有用。

金兀术是金国少有的会水的汉子,他虽然落了水,却很快镇静下来。

虽然不知道吴家庄用的是什么武器炸了自己的船,但是现在这个样子,肯定不是进去找答案的好时光。

赶紧跑吧。

金兀术三两下拔掉了自己的衣服,迅速的钻进了水里,趁着一片混乱向着对岸游去。

秦桧有样学样,也悄悄的溜走了。

江面上船只太多,阻挡了近卫团战士的视线,他们没有人发现逃跑了两个敌人。

那一艘几乎半潜的大船吸引了战士们的全部注意力,巡逻艇上的战士一边持枪警戒,一边快速的捞起还在拼命挣扎的敌人——总有一些逆天的人,穿着盔甲竟然还没沉下去。

由此也可以看出本时空金兵的强悍。

不过再强悍的金兵,穿着几十斤的铁皮,又

泡在冰凉的水里,他也没有半点抵抗的能力。

长长的钩子一抓,就把这些喝的肚子都圆了的金兵提上了船。

巡逻艇有柴油机,所以行动起来灵巧异常。近卫团的战士围着大船来回转了好几个圈,拉上来七八个半死不活的金兵。

剩下的就再也找不到了,不用问,全沉底了。

秦牧接到这个消息,立刻赶了回来。

这真是太让他意想不到了。怎么金兵突然来打自己的吴家庄,这是从何说起呀!

难道自己得罪了金国人不成?怎么你们不好好的去打赵佶,反倒先来打我的老窝呢。你们不知道吴家庄对我有多重要吗?

没了吴家庄,就回不到后世了。回不到后世,那就……

不想这么多。

立刻提审金兵。

经过石遗的一番严刑拷问,秦牧终于弄清楚了原因。

原来是一切全是秦桧搞的鬼。

可是秦桧怎么去到金国和金兀术勾搭在了一起呢?

关于这一点,那些金国俘虏就不知道了。他们只是金国的军人,不是金兀术的丫鬟。这种事他们是不知道的。

他们只知道四太子要他们来吴家庄抓一个叫许叔微的郎中,回去好给完颜阿骨打治病。

秦牧这才想起一件事,历史上的完颜阿骨打就是死在今年的八月份。

这都已经七月了,岂不是说完颜阿骨打马上就要死了?

看来一切皆有天数。

如果不是吴家庄守护严密,火力强悍,还真可能被金兀术带人得了手。假设他劫持了许叔微回去,没准还真救得了阿骨打。

根据金兵的交代,他们这次可是来了一百多人。一百多条金国的强悍士兵,若是给他们冲上岸来,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。

就算有近卫团的一个排在,有着超时空的武器,但是敌人和百姓混在一起时候,这个局面也很难处理。

秦牧对石遗点点头:“石营长,你带出来的好兵。”

董瑞在西北的功劳秦牧知道,如今又在吴家庄展现出来超高的军事和政治素质,的确是个可造之材。

“董瑞,我早就看好这小子了。”石遗也对董瑞极为满意。

虽然这次是临时学员组成的一个排立下的功劳,但是排长董瑞是一营的人,是自己的手下。石遗也感觉到荣耀。

这小子,干的真不错!

不过现在不是提这些的时候,关键是接下来怎么办。

金兵已经对我们动手了。

“团长,是不是马上召开军事会议?”石遗提出了建议。

“好,通知刘云飞回来,马上开会。”

针对金国的挑衅行为,秦牧必须给出一个答复。

刘云飞从飞机上望着西北的田地,心中极为感慨。

这才几年时间,这个世界已经

彻底的变了模样——至少在西北和微山湖是如此。

那一片片整齐的田地,那一条条的水渠,还有整洁有序的城市,都已经完全看不到半点大宋的影子。

就看地上那个大大的拖拉机,大宋哪有这个玩意。

刘云飞在天上望着地下,周志安正巧也抬头看了看天上。

飞机已经成为了一个传说,在西北的地面上流传。

有些人看到过飞机,但是绝大部分人没见过,只是听看到过的人说起,有铁家伙在天上飞。

但是他们没有人不相信。因为这一年来西北的变化太大了。比如精明的周代表,周副局长,人家现在种田不用牛,都用拖拉机了。

那个大铁家伙,就好像三头牛摞在一起,五匹马捆在一块,就那么高大,就那么带劲。

甚至他们觉得就是五匹马三头牛加一起,也没有拖拉机力气大。见识过拖拉机,飞机似乎也就不难接受了。

周志安因为去过微山湖,是农民中最早接触到工业的那一批人,所以他对拖拉机最没有害怕的心。

看过了那么高大的钢铁高炉,再看拖拉机的确不算什么。

周志安成为了第一批会开拖拉机的人——曾经派来的驾驶员都已经回去了。

那些人都是秦牧下大力气培养出来的人才,不能留在西北种庄稼。

如今拖拉机手全部本地化,驾驶员都是农民代表。他们最热爱种庄稼,也最会种庄稼。

拖拉机的出现,就好像让他们有了三头六臂一样,每个人负责的土地都大了十几倍,几十倍甚至更多。

如今周志安不但是宁边水利局的副局长,他同时还是一个大型农场的厂长。

一人身兼两个职位,但是周志安一点都不累。相反,他每天都精神奕奕的,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一样,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。

修水渠,耕地,给手下开会,组织农民集体大生产,一天的工作安排的满满当当。

但是周志安不论多忙,每天七点他都要跑回家里。因为家里有收音机,七点钟准时有新闻联播。

这个节目是周志安必听的。有时候他在农场工作回不来,周志安的女人也会把当天的新闻联播记下来,等他回来再告诉他。

当然,周志安的女人不认字,实际上周大局长也认识不了几个字——他认识的那点字还是当了副局长以后被胡川督促着学的。

可是周志安的女人记性好。她听一遍就全记住了。而且作为周局长的女人,她个人素质提高的很快,所以大部分新闻她不但能记住,还能理解收音机里面讲的是什么。

有了收音机,周志安的素质蹭蹭的向上涨。

“看来要打金国蛮子了。”周志安听完了今天的新闻,才打开一瓶二锅头,给自

己斟上一杯,对着孩他娘说道:“秦少爷要打仗了。就是不知道那个化肥生产,会不会受到影响。”

“要打仗啊。唉。”周志安的女人皱紧了眉头,叹了一口气。

她觉得现在的日子就好像在美梦里一般。

家里有着吃不完的粮食,屋子里是全新的家具,身上是新款的棉布衣服,就连喝酒都不喝大宋的淡酒了——自家男人只喝二锅头。

还有这个收音机,还有男人开的拖拉机,还有那些挖掘机——挖掘机技术哪家强,微山湖技校找蓝翔。就连她孩子都会念这句话。

每日里絮絮叨叨的,就想着去微山湖蓝翔技校学习开挖掘机。

这样的好日子,难道要有什么变化吗?作为女人,她本能的觉得害怕。

现在已经是她幻想都幻想不到的顶峰了,她害怕任何一点改变,都会让这样的日子没了。

“你唉个什么唉。秦少爷要打金国蛮子,那是金国蛮子的幸运。能死在秦少爷手里,变做鬼也自豪!”

周志安根本就不担心战争的结果。在他心里,秦少爷无所不能,吹口气也许就把金国人全宰了。

微山湖工业中心给周志安的刺激太大,而接下来的变化更是让周志安觉得自己快被时代淘汰了。

所以他才拼命的学习,拼命的工作。这是几千年没有的好时光,自己何其有幸,竟然活在其中。

他绝不会辜负这个时代。

秦少爷要去打仗了,那么我更要努力工作,搞好水利,种好粮食。

近卫团打到哪里,水渠就修到哪里,田地就种到哪里。

周志安一边喝酒吃菜,一边计划着明天的工作。

这个事情要给筒子们开个小会,传达一下,让筒子们有点准备。

同时在农业工作中,是不是也提个口号出来。

比如“打倒金国反动派!”,“为了好日子,打倒金国鬼子。”

这两句话,到底哪个更能适应农民低下的理解能力呢?

周志安不由得陷入了沉思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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