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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血神座 第29章 分析·壹

作者:缘分0 分类:都市 更新时间:2024-10-02 16:29:13 来源:258中文

李星阑回头,问:“去爬山?”

陈铬内心抓狂,直男心海底针。

又是过重阳,台榭登临处,茱萸香堕,紫菊气,飘庭户,晚烟笼细雨。

灵运城内有一座小山,位于城北,山虽小却高,树木葱郁,道路曲折往复,幽深静谧。

午后下起了极细密的小雨,但重阳佳节游人如织,一家老小相邀登高、踏青、野餐,其乐融融。

山间各处,孩子们围着食盒欢呼雀跃,大人们揭开盒盖,取出一块最精致的糕点,放在自家孩子的头上,道“吾儿万事皆高”之类的吉利话,一辈子的心愿,也就都在这一句话中了。

陈铬来时十分高兴,越走越觉得索然无味,抓了把野菊花,揪成环,跳起来戴在北辰头顶。

那花环戴得歪斜,遮住了北辰一只眼睛,他便总是在用手挠,不过一会儿,两米来高的一个人就不知道走到哪里去了。

通往山顶的路越来越窄,最后竟只剩下李星阑和陈铬两人,一前一后,默然无语。

“遥知兄弟登高处,遍插茱萸少一人。”陈铬就是闲不下来,路上折了枝新鲜的茱萸别在领口。少年黑发白衣,襟前一支朱红小果,新鲜得如同春日雨后的嫩叶,然而此时却是兴味索然:“课本上那么多诗词,我只喜欢王维的。”

李星阑也在观望周围,但他显然对风景没有多大的兴致,随口应和:“王维的诗很自然,简单明了,有佛性。”

陈铬两个手掌摊开,做了个愁苦的表情:“对,简单明了,课本里那么多诗词,我就只看得懂他写的。只是一直很想不明白,为什么他一个山西人,重阳节的时候想念的是山东的兄弟?”

李星阑:“……”

李星阑终于有些憋不住了,应该是想笑,嘴角微微扯了起来,说:“课文脚注里的第二点有说明,山东是指华山以东。”

陈铬脸色微红:“噢!哦……有吗,这你都记得?”

李星阑抬头看路,随手扶了陈铬一把,令他免于踩入泥坑的厄运,一面说:“我记忆力还行,你知道‘红豆生南国’么?也是王维的诗。”

陈铬的记忆力实在可怜,想着想着,竟然轻声哼唱起来:“还没为你把红豆,熬成缠绵的伤口?”

李星阑:“……”

陈铬长舒一口气:“逗你的,你好像一直都不太开心?我想起来了,不是《红豆》,是‘此物最相思’,这首诗怎么了?”

“对,是《相思》,又叫《江上赠李龟年》,是王维写给乐工李龟年的,一个唱作型的全能歌星。”李星阑闻言,先是表情僵硬地笑了笑,而后肃容,继续说:“书上说,安史之乱后,李龟年流落到你们湖南湘潭,先唱了一首王维的《相思》,又唱了一首王维的《伊川歌》,悲痛过度昏迷了四天。过后不久,郁郁而终。”

“啊?”不知道为什么,陈铬总觉得只要跟李星阑单独相处,两人之间的气氛就会莫名变得十分尴尬。他实在没什么可说的,不知道李星阑想表达个什么意思,四周□□静了,便哼起了刚刚没唱完的《红豆》。

然而鸟鸣山更幽,唱歌大概也是同样的道理,幽谷将歌声无限放大,令人感到更加寂寥。

幸好,尴尬的时光极其短暂,两人在傍晚前赶到了山顶,百姓们各自围坐一团,赏花、观景,甚至有人端了铜锅上来,清汤里撒几片嫩黄的花瓣,涮鱼肉。

李星阑找到一块石头,擦干净,让陈铬坐下。后者打开食盒,重阳糕还有余热。

不知道哪家的姑娘大着胆子跑了过来,冲陈铬招呼两下,声如黄鹂,甜蜜娇嗔,送了一壶菊花酿。陈铬小脸通红,支支吾吾地道了声谢,那姑娘也红着脸跑开,他便坐下与李星阑吃糕点,对饮。

陈铬全程目瞪口呆,觉得古代的女孩子们真是既奔放又瞎了眼,为什么会送给自己呢?明明对面有个……他抬起头看了一眼,发现李星阑正在低头倒酒,于是便肆无忌惮地观察了一阵。

对面坐着的这个男人,身材挺拔修长,气质干净利落,高眉深目,眼形略带桃花,却无半分轻佻。他的鼻梁高挺,嘴角微微上扬。横看竖看都觉得,增一分则太多、减一分又太少,这样的长相实在是过分标准的英俊。

如果他没有毁容的话,一定是个比模特还英俊的大帅哥,尤其是双手修长且有力,简直太性感。

真可惜,住在对门那么几年,竟然一次都没见到过。

陈铬的想法不着边际,不一会儿,竟然跑偏到“星座书上说水瓶座和天秤座很配”这种事情上去,还开始认真地思考不知道这个对于男男之间是不是也适用。

“陈铬,陈铬,酒要沾到衣领了。”

陈铬回过神来,发现李星阑修长的手指正刮着自己的下巴,将一滴差点掉在衣领上的菊花酒擦掉,双颊瞬间火烧般绯红一片。

李星阑发现陈铬正盯着自己看,目不转睛地,双眼黑白分明。他的表情便开始有些凝滞,大概是出于礼貌,李星阑并没有非常夸张地改变脸色,只是收回手,动作略显僵硬。

陈铬为了掩饰脸红,耷拉着脑袋,调转话头,问:“你……喝酒,身体没事?”

李星阑云淡风轻:“多谢关心,这两天好多了。”

陈铬看着他那从容的模样,忽然心生愧疚:“你烧伤太严重了,真的没事吗?还有,你身体上很多刺穿伤,我、我……帮不上什么忙,抱歉。”

李星阑摇头,道:“真的没事,刺伤都避开了要害,已经度过最难熬的那几天,现在只等慢慢恢复。脸上已经结痂,过两周就好了,反正也不靠脸吃饭么。”

陈铬呆愣愣地:“哦,噢。”

两人之间的气氛,再度变得微妙且尴尬。

夕阳如血,秋风凛冽,漫山遍野开满菊花,澄黄或淡紫,花瓣飘散空中,随风远走天涯。

陈铬挠了挠鼻梁,说:“你知道,这里也有丧尸么?”

李星阑的左脸被笼在阴影中,说:“知道,那天你问我为什么去咸阳,一时间说不清楚。其实我是在路上发现了丧尸的踪迹,一路追踪它们进入深山,只可惜遇上山洪爆发,跟丢了。之后你在地下墓穴时的经历,我都知道。”

陈铬挠头:“差点忘记感谢你,那天要不是你把我叫醒,估计我得被那个东西吃了。还有之前,我和北辰在河心岛砍树的时候,那些蓝色的光点,也是你吧?你帮了我很多,谢谢。”

李星阑:“都是小事。”

陈铬说着说着,竟罕见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:“虽然我暂时不会死,可总觉得特别恶心,它身上还有……那个,那个。”

李星阑双手按在膝盖上,端坐,正容:“不用道谢,我是一名军人。”

陈铬点点头,道:“就像你看见的那样,来到这里后,我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变化。你呢?那些蓝色的光点,北辰说是人的‘生魂’,意思是活人的灵魂不受控制地离开了**,表示这人命不久矣。但你不一样,你能自主地控制它们,这是你的变化?”

李星阑几不可察地皱眉,却点了点头,答:“算是吧,不如把灵魂看作是一种身体器官,就像断肢可以再植,一小部分灵魂脱离了身体,只要离开的距离不远或者时间不长,仍然能把它们收回来。”

陈铬十分吃惊:“但这一定很痛苦!而且,也不太科学。”

李星阑却说:“一开始有点难,但我摸到了一些规律。或许这就是我的变化,可以用来侦查环境,研究物体的构造,感受生物的情感,没什么实际用处。这是这个世界里的科学,不是么?”

李星阑似乎伤口疼痛,伸手一摸腰侧小布袋,揪下一小片曼陀罗的叶子嚼碎吞下,这才缓了过来。

陈铬:“还是觉得很厉害,就像读心术一样,那你知道我在想什么?”

陈铬的眼前出现一抹蓝光,星星点点,擦过他的耳际,他仿佛觉得很有意思,自然而然地笑了起来。

李星阑闭眼,说:“你想离开,但我……受伤太重,拖累了你。”

陈铬咋舌:“这么具体?”

“你真是……耿直。”李星阑失笑:“我猜的,人的想法既抽象又复杂,我怎么可能读得出来?但你在犹豫,你的心思简单,很好猜。”

陈铬:“可是前几天你给那个张都统算命就算得很准。”

李星阑:“半蒙半猜,唬人的。”

陈铬:“这怎么猜?”

李星阑:“张元驹通过暴力威胁,当众挑衅地位比他高的汴阳君韩原,享受贬低他人以获得的价值感,表明他的内心非常自卑且懦弱,多半是幼年生活造成的性格缺陷。

“我们进城时曾经过一座桥,秦国武士在桥边洗马,提及这是都统从家乡带来的爱马。那匹马头大颈短,胸宽鬃长,而且皮毛非常粗厚,是典型的蒙古种特征。那么,张都统很有可能是来自关外的匈奴人。

“接下来我用……生魂?还是把这种力量叫做精神力吧,我释放出精神力去观察,发现他胸口有一个很深的疤痕。从痕迹判断,首先是经过烙铁烙印,而后被人粗暴地用刀刃刮掉,我推测想他极有可能是一名奴隶。”

陈铬:“一名来自匈奴的奴隶,幼年生活导致他非常自卑懦弱。然后呢?父母双亡,贵人相助,十六岁入伍还改过名,这些哪能看出来?”

李星阑:“他幼时就成为奴隶并且来到秦国,但他当兵脱离奴籍后又带来了家乡的马,说明这时候他家乡已经是秦国的土地。我猜,他多半是住在秦国与匈奴交界的地方,村子被屠后成为奴隶,父母已经失散,所以说双亡也没人能证明不对。张元驹不是匈奴名字,他一定改过名。至于入伍时间么,他身上戴着一块兵牌,上面写着十六入伍。带兵五百,是一名秦军小都统,至少要千余个首级才升得上去。”

陈铬咋舌:“感觉挺……可怜的,这样的人,如果没有遇到贵人相助,多半一辈子都是奴隶。你镇厉害,这些明明都是我们一起看见的,但是我一样都没注意到。”

李星阑:“这没什么,职业病。我试图影响他的情绪,干扰他的判断,否则他不会被我两句话就说走。你是个坦荡的人,反倒很难受影响。”

陈铬:“一个单线程的笨蛋,哈哈。”

智商低,没文化,自私,没耐心,陈铬觉得自己短短几句交谈,自己的缺点已经全部暴露在李星阑面前。有种东西叫智商碾压,大概说得就是这种情况吧。

秋风凉爽,一阵沉默过后,李星阑忽然开口:“我不会这样对你。”

陈铬:“?”

陈铬不明所以,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这个保证,额头冒汗:“没关系。”

两人再次陷入迷之沉默。

“抱歉,我非常担心。”陈铬感到很不好意思,挠头,说:“我最开始醒来,是在河北西面一个伏击战的战场上,跟战俘们一起被秦**队抓到矿场里做苦力。那里很奇怪,秦国人和一帮穿紫衣的女人们合作,以一种半边身体感染了丧尸病毒的金色大雁作为载体,在人类身上做丧尸实验。”

李星阑:“我在路上见过,紫衣人,黑甲武士,排队前进的丧尸。他们在山林里疾行,不分昼夜赶往秦国。”

陈铬点头:“我从一个紫衣人那里捡到一包腊肉,非常好吃……呃,不是,很像家乡的口味。所以我觉得,跟秦国人合作的人紫衣人,很有可能是来自西南、擅长养蛊的苗族人。他们用蛊虫控制半丧尸化的金雁,通过它们大批量地制造丧尸,再以蛊虫支配,企图为秦国建立一支丧尸部队。”

李星阑敛目沉思,说:“他们制造丧尸有什么用?毕竟即使是在我们的时代,也没有人能完全操控丧尸。”

陈铬揉着太阳穴,说:“我们把那个地方炸了,可惜还是有一部分丧尸被提前带走,你一定有机会能看见那种……魔幻场景。”

李星阑抓住了关键:“你说‘我们’?”

陈铬笑:“我在那里认识了两个朋友,李弘,颜川,都是赵国人。”

李星阑点头:“黑石在姜大哥手里,而秦国人又在利用丧尸,所以你认为他在秦国。”

陈铬:“对,李弘告诉我,他曾经见过一个穿白色防化服的人在战场上四处搜寻,像是在找人。那时候飞船坠毁,尸山火海,还有四处扫荡的秦兵,会不顾危险去找我的,除了大哥还能有谁?”

李星阑听到他说“还能有谁”的时候,忽然松了口气,点头。

陈铬并未发现,继续说:“秦国人掌握了丧尸病毒,一共有两个可能:第一,他们抓住大哥,并发现了黑石的秘密,那么大哥在秦国;第二,大哥弄丢了黑石,秦国人捡到了它,大哥察觉到丧尸出现,也会去秦国查探。”

李星阑反复思考陈铬所提供的信息,忽然提出一个问题:“我们来这里多久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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